2024-02-15 陈浚萧 精彩小资讯
八字节令绝,又称八条令绝,是唐高祖李渊于唐武德二年(619年)颁布的一道诏令,对隋末动荡以来出现的奢靡之风进行了整治。该诏令共八条,每条四字,故称“八字节令绝”。
第一条规定:“金珠玉帛,以供车服。”这条禁令禁止使用金、玉、珍珠等贵重材料制作车服,以防止奢侈浪费。
第二条规定:“珍羞百味,止于一食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宫廷内举行奢华的宴饮,只允许在一日之内吃一顿饭。
第三条规定:“丝竹管弦,屏于视听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在宫廷内演奏丝竹管弦乐,以防止靡靡之音扰乱人心。
第四条规定:“畋猎驰逐,悉皆禁止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宫廷内举行狩猎和赛马等活动,以防止荒废朝政。
第五条规定:“宴会宾客,惟以茶水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宫廷内举行奢华的宴请,只允许用茶水招待宾客。
第六条规定:“赏赐功臣,止于衣物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宫廷内对功臣进行奢侈的赏赐,只允许赏赐衣物。
第七条规定:“服御珍奇,悉皆禁止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宫廷内使用珍贵的服饰,以防止奢靡之风蔓延。
第八条规定:“乘舆出入,止于布素。”这条禁令禁止宫廷内的出行使用华丽的车马,只允许使用布素之车。
八字节令绝的颁布,对隋末动荡以来出现的奢靡之风进行了有效的整治,对于维护社会风气和巩固唐朝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该诏令体现了李渊作为开国皇帝的勤俭节约精神,也为唐朝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